“雙積分”出臺的迫切性
工信部政法司副司長王群峰表示,制定《積分辦法》是實施汽車行業節能減排的必然選擇。近年來,我國原油對外依存度不斷提高,2016年已達到65.4%,其中車用汽柴油占全國汽柴油消費70%以上。部分城市機動車排放已成為PM2.5等大氣污染物的重要來源。隨著我國汽車保有量的不斷增長,由此帶來的能源和環境問題也將更加突出,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已成為有效緩解我國能源和環境壓力、推動汽車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選擇。
同時,制定《積分辦法》是建設汽車強國的內在要求。目前我國汽車產業正處于轉型升級、由大變強的戰略機遇期,為貫徹落實“中國制造2025”戰略部署,實現汽車強國戰略轉型,必須加大自主創新力度,大力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尤其是新能源汽車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應立足前期積累的先發優勢,順應國際汽
此外,制定《積分辦法》是應對國際競爭的迫切需求。目前,世界主要汽車生產國已經建立了相對完善的汽車燃料消耗量(或二氧化碳)管理體系,提升了當地汽車節能水平。2015年日本的國產乘用車平均油耗已達到4.5升/100公里,2016年歐盟為4.7升/100公里,均已達到我國2020年節能目標。此外,英國、德國、法國、挪威等國開始探討禁售傳統燃油汽車的可能性,堅定發展新能源汽車。在全球產業結構加速調整,我國汽車產業步入新常態背景下,汽車企業依托“一帶一路”建設、國際產業合作等機遇,加快“走出去”步伐成為必然選擇,此時配套出臺相關制度推動我國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品質提升,實現與國際標準的接軌,努力開拓國內、國外兩個市場,成為應對全球汽車產業競爭的迫切要求。
而且制定《積分辦法》是產業發展的制度保障。近年來,有關部門發布多項管理措施,推動乘用車降耗以及新能源汽車發展。2016年行業平均燃料消耗量達到6.43升/100公里,完成當年度規劃目標,新能源汽車產量達到51.7萬輛,累計產量突破百萬輛,位居全球第一。盡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面臨汽車產業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現有政策也需不斷完善更新。尤其是在財稅補貼優惠逐步退出、油耗管理后續政策有待接續的情況下,企業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動力不足,對2020年乘用車行業油耗、新能源汽車國家目標達成造成較大挑戰,需出臺相關制度予以保障。
自2011年開始,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相繼發布了《乘用車燃料消耗量評價方法及指標》、《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辦法》等,對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及公示,目前已連續3年對外公布100多家生產/進口乘用車企業的燃料消耗量核算情況。此外,在財政補貼、車購稅優惠等扶持政策支持下,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已經邁入成長期。2016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產量占汽車總產量的1.8%,累計產銷量占全球市場保有量50%以上。同時,結構完整、安全可控的產業體系已經建立,核心技術水平快速提升,新能源汽車動力性、經濟性、安全性以及舒適性,均有了大幅度進步,社會認可度明顯提高。
新能源汽車正積分可以自由交易
《積分辦法》核心內容可以概括成:一個平臺、二項目標、三種方式、四重保障。“一個平臺”是建立統一的汽車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管理平臺,對政策目標統籌推進管理。“二項目標”是基于積分管理平臺,開展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兩個目標的管理工作。“三種方式”是在油耗積分、新能源汽車積分管理時,借鑒了國外相關做法,結合我國汽車產業具體情況,共提出結轉、轉讓、交易三種積分使用方式,豐富企業合規靈活性,減輕企業達標壓力。“四重保障”是為保障積分機制順利運轉,從信用管理制度、數據核查機制、產品結構調整約束、綜合管理手段等四方面提供有效保障。
對于企業積分管理問題,《積分辦法》里規定了結轉、轉讓、交易三種應用方式,不同積分對應的方式有所不同。其中燃料消耗量正積分可以按照一定比例結轉至后續年度使用,也可以在關聯企業間轉讓。新能源汽車正積分可以自由交易。
與之對應的是,負積分需當年度抵償。燃料消耗量負積分可以通過使用本企業結轉或者受讓的平均燃料消耗量正積分,使用本企業產生或者購買的新能源汽車正積分等方式抵償歸零。新能源汽車負積分可以通過購買新能源汽車正積分抵償歸零。
工信部相關負責人強調,交易機制是建立在完全市場化基礎上的,企業積分交易時完全自由,政府對交易價格、對象等不做干涉。工信部搭建的“汽車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管理平臺”,只是為了便于汽車企業通過平臺進行積分買賣,增加交易便利性、提升管理效率。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常務副會長董揚表示,《積分辦法》一方面將建立起推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發展的長效機制。通過積分交易的市場化方式實現與財政補貼政策退坡的有效銜接,激活企業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內生動力,建立起持續推動汽車產業發展的長效機制,加快企業發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步伐,促進汽車產業優化和轉型。
由于自2019年起,乘用車企業應達到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達不到比例要求的企業將產生新能源汽車負積分,需向其他企業購買新能源汽車正積分進行抵償。此外,建立新能源汽車正積分單向抵償燃料消耗量負積分機制,由傳統能源車企承擔了部分新能源汽車發展成本,進一步促進新能源汽車發展。因此總體來看,積分交易制度可以實現對補貼政策退出的有效銜接,為建立新能源汽車產業長效發展機制提供制度保障。
據有關部門測算,《積分辦法》實施后,預計到2020年,我國將累計推廣新能源乘用車380萬輛,乘用車平均油耗將達到5.0升/百公里,累計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約6000萬噸。結合新能源商用車的推廣,全國將累計推廣500萬輛新能源汽車。
文章來源:中國工業新聞網--中國工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