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幅員遼闊,各地政策不盡相同。根據國家政策,居民分布式光伏的補貼發放主要通過電網公司代付,目前主要有國家電網、南方電網兩大電網公司以及其他的地方電網公司。
1、國家電網公司區域
2014年6月3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家電網公司購買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電力產品發票開具等有關問題的公告》,文件中指出:光伏發電項目發電戶銷售電力產品,按照稅法規定應繳納增值稅的,可由國家電網公司所屬企業按照增值稅簡易計稅辦法計算并代征增值稅稅款,同時開具普通發票;按照稅法規定可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可由國家電網公司所屬企業直接開具普通發票。
隨后,國家電網公司于2014年12月19日,發布國家電網財〔2014〕1515號《國家電網公司關于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補助資金管理有關意見的通知》,對補助資金的發放進行了進一步明確。“自發自用,余電上網”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實行全電量補貼政策,電價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42元(含稅,下同),通過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予以支付,由電網企業轉付;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自用有余上網的電量,由電網企業按照當地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含脫硫脫硝除塵,含稅,下同)收購。“全額上網”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補助標準參照光伏電站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對月銷售額(包括上網電費和補助資金)小于3萬元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免征增值稅,符合免稅條件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由所在地電網企業營銷部門(客戶服務中心)代開普通發票。
對于一般的居民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很少月銷售額很少能超過3萬元,因此國家電網區域百分之九十九的居民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是免稅的!
2、南方電網區域
目前南方電網區域執行的政策為南方電網財〔2015〕60號《關于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電費結算、轉付財政補助資金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中指出對于個人投資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先按照0.359元墊付,待納入財政補貼目錄后再做清算。
也就是說目前在南方區域需要繳納17%的增值稅。在南方電網區域,對于自發自用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0.42元/度的補貼目前只能結算0.359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