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行業發展新形勢,引導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加強新能源汽車廢舊蓄電池綜合利用行業管理,提高廢舊蓄電池綜合利用水平;1月2日,工信部將《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2019年本)》(以下簡稱《規范條件》)和《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2019年本)》(以下簡稱《辦法》)予以公告。《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和《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6號)同時廢止。
以上“規范條件”及“辦法”都是為了保障廢舊蓄電池能夠有效的追溯和管理,確保不對環境造成影響。
其中,《規范條件》提到,廢舊蓄電池回收應滿足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有關要求,具備信息化溯源能力,如溯源信息系統及編碼識別等設施設備;企業應依據相關國家、行業標準,以及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等提供的動力蓄電池拆卸、拆解及歷史數據等技術信息,遵循先梯次利用后再生利用的原則,提高綜合利用水平。
在廢舊蓄電池回收方面,溯源被認為最為關鍵,此次《規范條件》提出將建立溯源綜合管理平臺,并對動力電池的生產、使用、報廢、回收、利用等一系列流程進行全過程信息采集,對各環節主體旅行回收利用責任實際情況進行檢測。
2020年將迎來大規模動力電池報廢,如何加強報廢電池高效利用是各個車企所要面對的重中之重,而此次工信部公告的《規范條件》和《辦法》將使動力電池溯源及利用更加完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