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外商投資逆勢增長實現“三提升”
外商投資法實施一年 營商環境進一步優化
越來越多的外商投資,擁抱越來越開放的中國。
來自中國商務部的數據顯示:2020年面對新冠肺炎疫情帶來的嚴重沖擊,在全球跨國直接投資大幅下降背景下,我國全年實際使用外資逆勢增長,實現了引資總量、增長幅度、全球占比“三提升”,實際使用外資9999.8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6.2%。
由此可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的實施效果達到了其立法目的。
外商投資法實施已過1年,司法部立法二局負責人日前在接受《法治日報》記者采訪時說,外商投資法的制定,為新形勢下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積極有效利用外資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外商投資法進一步彰顯了我國對外開放形象,突出了擴大對外開放和積極利用外資的主基調,通過加強外商投資促進和保護,釋放出新一輪高水平對外開放的明確信號。
加強投資保護
積極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資,是我國擴大對外開放和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重要內容。
改革開放40多年來,得到的重要啟示就是:開放帶來進步,封閉必然落后。
過去40年中國經濟發展成就,正是在開放條件下取得的,外商投資對于促進經濟持續發展、擴大對外貿易、優化產業結構、增加社會就業、培育市場主體、健全市場機制,都發揮了積極作用。
未來,中國經濟要想實現高質量發展,也必須在更加開放的條件下進行,這就需要相應的法治保障。
為了積極促進外商投資,外商投資法規定,國家堅持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鼓勵外國投資者依法在中國境內投資;國家實行高水平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資促進機制,營造穩定、透明、可預期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同時,設“投資促進”專章,提高外商投資政策的透明度,保障外商投資企業平等參與市場競爭,加強外商投資服務,依法依規鼓勵和引導外商投資。
在外商投資合法權益保護方面,外商投資法在總則一章中規定,國家依法保護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的投資、收益和其他合法權益。同時,設“投資保護”專章,加強對外商投資企業的產權保護,強化對制定涉及外商投資規范性文件的約束,促使地方政府守約踐諾,
建立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機制。
優化營商環境
近年來,中國的營商環境持續向好,外商投資法的出臺讓營商環境更富吸引力。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副院長楊志勇認為,優化營商環境,不僅在國家層面,而且在地方層面,各地都使出渾身解數。“正是有了營商環境優化的你追我趕,營商環境才能在較短的時間內得到更多改善。這種改善,不僅表現為中國在世界銀行營商環境排名中穩步上升,而且更體現在投資者的行為選擇上。”楊志勇說。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確保外資愿意來、留得住,創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資環境方面,外商投資法為營造穩定、透明、可預期的投資環境,作出如下規定:
——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
——國家支持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平等適用于外商投資企業;制定與外商投資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應當聽取外商投資企業的意見和建議,與外商投資有關的規范性文件、司法判決應當依法及時公布;國家建立健全外商投資服務體系,為外國投資者和外商投資企業提供法律法規、政策措施、投資項目信息等方面的咨詢和服務。
——外商投資企業平等參與標準化工作和政府采購活動,標準制定應當強化信息公開和社會監督,強制性標準平等適用于外商投資企業,政府采購依法對外商投資企業在中國境內生產的產品平等對待。
——外商投資企業可以依法通過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債券等證券以及其他方式進行融資。
——地方各級政府可以在法定權限內制定外商投資促進政策,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進一步提高外商投資服務水平。
受投資者青睞
投資者的行為選擇,在疫情蔓延的2020年,更能彰顯“哪家實力強”。
疫情之下,有機構認為,重振全球跨境投資比恢復生產更難。但在中國,外商投資不降反升。
來自美中貿易全國委員會的調查顯示,近70%受訪美國企業對中國未來5年的市場前景抱有信心。中國英國商會的調查顯示,44%的受訪英國企業表示2021年將增加在華投資。中國日本商會調查顯示,逾4成受訪日本企業未來一兩年計劃擴大在華業務。
文章信息來源-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