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電力市場化改革的動作在加快,繼全面推進跨省跨區和區域電網輸配電價的核定工作后,又開始向建立電力現貨市場邁進。
8月28日,國家發改委下發特急文件《關于開展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確定了南方(以廣東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東、福建、四川、甘肅等八個地區作為第一批試點,要求加快組織推動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工作。在2018年底前啟動電力現貨市場試運行。
按時間劃分,將日以上的交易稱為電力中長期交易(或遠期交易),將日前及日以內的交易稱為電力現貨交易。
隨著電力體制改革的推進,電力中長期交易規模不斷擴大。《通知》表示,目前亟待加快探索建立電力現貨交易機制,改變計劃調度方式,發現電力商品價格,形成市場化的電力電量平衡機制,構建中長期交易與現貨交易相結合的電力市場體系。
目前棄風、棄光、棄水比較嚴重,尤其是風電和光伏,隨機波動性大,在沒有電力現貨市場、只有中長期合約交易市場的情況下,這些新能源電力很難進入市場體現價值。有了現貨市場后,因為是實時的市場,風電和光伏可以在市場中按邊際成本進行報價,體現它們的價值。同時,為風光調峰的傳統能源,其價值也能通過現貨市場體現出來。
試點原則上按現有電力調度控制區(考慮跨省跨區送受電)組織開展,具備條件的地區可積極探索合并調度控制區。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成熟一個,啟動一個。
根據國際經驗看,這兩大規則的協調一致性非常重要。既不能影響了安全運營,又要保證市場在運行時能夠通過現貨價格信號發現電力商品的價值,來引導供需雙方的行為。如果做不到,電力現貨市場就變成了空架子,體現不出真正的價值。但電力的安全運行也是至關重要的。
按照上述《通知》要求,試點地區要圍繞形成日內分時電價機制,在明確現貨市場優化目標的基礎上,建立安全約束下的現貨市場出清機制和阻塞管理機制。
此外,組織市場主體開展日前、日內、實時電能量交易,要實現調度運行和市場交易有機銜接,促進電力系統安全運行、市場有效運行,形成體現時間和位置特性的電能量商品價格,為市場主體提供反映市場供需和生產成本的價格信號。